一、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二、采购项目:展览服务
三、采购金额(元):2994600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供应商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大街甲36号优异的地理条件和布展设备打造出北京一流的展示展演场所,展厅采用文字、视频、实物等形式,利用多媒体、虚拟现实等新兴现代科技手段展示鄂尔多斯宜居、宜业、宜游特点和引才、引资、引项目政策宣传、人才项目需求情况,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设备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供应商应具备多次参与和实施我市展示展览工作的经历,对我市基本情况资料掌握充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熟悉等条件。
5.供应商需在公示期满后一周之内提供采购方所需的图文资料、影视资料及与采购方设备相配套的多媒体、新兴现代高科技展陈资料以及设计施工方案和初步成果。
6.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伊莉亚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647720009
监管部门联系人:孙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477-8581686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2日